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时间:2019-11-20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兵团办公厅印发方案
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记者从兵团科技局获悉,兵团办公厅日前印发《兵团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改革完善兵团科技奖励制度。
实行提名制。《方案》指出,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提名者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奖励类别。兵团科学技术奖分为科技进步特等奖、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5个类别。
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评审专家严格遵照一、二、三等奖评价标准评审,兵团科技进步特等奖、兵团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合计不超过5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在确保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每年奖励成果总数。
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加大科技奖励评审过程的全面公开力度,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和评价指标,对候选项目(候选人)及其提名者、评审结果分阶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监督。
提高兵团科学技术奖的权威性。除兵团设立一项兵团级科学技术奖外,兵团所属部门、师市、院(校)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已设奖项的应及时清理并取消。
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鼓励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