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保护令犀利!首发男性保护令,判决书里批
时间:2019-11-27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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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遭家暴已不新奇
越来越多法院为此开出“男性保护令”
但很少人知道
首发广东第一份“男性保护令”的
是珠海香洲法院80后女法官代敏
不久前
她刚获得了2018年度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代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家事审判工作14年。
期间,审结超过2000件家事案件,签发过全国首份“迁出令”、“远离令”,全省首份“男性保护令”,以保护受害者不再受家庭暴力侵害;她推动组建法院里的儿童托管观察室,减少儿童在父母离婚中受到伤害;她还曾在判决书中直接教育批评婚姻中的出轨方和“小三”,以维护社会公德……
开出全省首份“男性保护令”
2011年6月9日,仇某向香洲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料,2011年7月18日,其丈夫温某却向该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原因是妻子仇某带3名男子对温某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胁迫温某签署离婚协议书和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承诺书。
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代敏回忆,她得马上分析证据,判断家暴情况是否属实。而当时国家反家暴法尚未实施,判案标准并不及如今清晰,这为判案增加了不少难度。
最终,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足够的证据支撑下,代敏于2011年7月29日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仇某及其亲友殴打、威胁申请人温某。温某得到保护之余,仇某也意识到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一宗离婚纠纷案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这一保护裁定的发出,可谓因打破某种世俗观念而备受关注。在代敏看来,如果说本案对业界而言具有一定参考意义,那是更突出了法律的公正公平,“申请保护令不只是妇女的‘专利’。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不该受到指指点点,法律保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采访时,代敏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共达194份,其中针对男性发出的2份。
在判决书里批评出轨男与“小三”
‘彭某不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还纵容出轨对象多次给妻女发送挑衅、侮辱性的信息,有违基本的伦理道德。’
‘聊天记录中,该女性言辞刻薄、态度跋扈,部分语言不堪入目。’……
这是代敏在一份判决书上写下的,对出轨男和“小三”的批评。
2017年,代敏审理了一起男方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结婚20余年,男方出轨后,第三者竟多次用男方手机给女方发微信,称女方为“不识时务的蠢女人”,百般讥讽辱骂。此外,第三者还给当事人女儿发短信,要求女儿劝母亲“识趣尽早同意离婚”。
代敏听取双方陈述后,再结合各种证据,发现女方一直在努力地挽回夫妻感情,且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患有严重肾病,为避免刺激女儿的病情,愿意原谅、包容男方的出轨行为,“庭上,女方一直表现出克制、包容,确实让人动容。”
与此同时,细心的代敏通过观察当事人庭上的微表情,也发现了男方的犹豫不决和“小三”的咄咄逼人。为了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该案虽是第二次起诉,代敏仍判决不准离婚,并在庭上、判决书上均对男方和第三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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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工作除了要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应该‘宣德扬善’。面对有违公德的事,法庭应该表明态度立场。”代敏坚信,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些当事人提出严厉的批评教育,方可让他们深刻地自我反省。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判最谨慎
“代法官,谢谢您!因为您,我和孩子们才能过上新的生活。”走出法庭一刻,刘芬(化名)热泪盈眶地对代敏说。这一幕,深深地烙在代敏的心中。
刘芬是代敏主审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中的当事人。代敏回忆,那是数年前的一宗家暴案件。在长达6年的婚姻中,刘芬只要稍有不从,丈夫便辱骂、殴打她。
在家事案件中,代敏最关注的案件,正是家暴案件,特别是涉及儿童的家暴案件,“因为这关乎孩子的一生,每每想到这,我便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敏“快马加鞭”从繁琐的文书中整理线索,冒着被人身威胁的风险,多次上门沟通。很快,案情得到了明晰。代敏依法宣布夫妻俩离婚,并为刘芬发出了保护令。
审结此案的难处在于,如何解决孩子们的抚养问题。代敏回忆,在刘芬案中,男方家人多次上门,苦苦哀求把孩子留在身边。而且,在一般人看来,当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让离婚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似乎更符合常理,如何是好?
最终,考虑到丈夫有家暴倾向,代敏再三思量,决定顶住压力,把两个孩子都判由刘芬抚养。
“作为法官,我需要为他们未来负责。刘芬的经济条件虽然不太好,可以预料,如果判给爸爸,两个孩子得到的照顾肯定不如妈妈。”代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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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间,在代敏的统筹与执行下,香洲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的审判模式,严格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禁止未成年人旁听父母离婚诉讼,开庭期间对儿童进行托管,未成年人参与诉讼特别保护……一项项程序,只为避免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诉讼庭审上受到二次伤害。
保护涉及罪未成年人方面,代敏也有不少探索。由她统筹策划的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辅导项目,如今正在带来实效。“最终目的是,既要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也要让他们重新树立自信,有效帮助他们重返社会。”代敏说。
代敏还记得,2018年初,香洲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受理了一宗涉及5名未成年人的抢劫案。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这些被告人更好地改正错误,融入社会,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审判庭依法对他们宣告缓刑。
在宣判后的大半年里,代敏与该案的主审法官徐娟等,每个周末都非常忙碌。他们为五名当事人准备了丰富的辅导活动,包括座谈、心理辅导,以及到福利院儿童表演节目等。
“刚开始确实觉得有点累,但当看到他们台上卖力地表演,又觉得一切都很值得。”代敏说,她们戏称该案是“五宝案”,寓意五位当事人都是他们的宝宝。眼看五位年轻人从抗拒一切集体活动,到最后为演出出谋划策,顺利完成一场精彩的表演,代敏与徐娟感到十分欣慰。
“最重要的是,‘五宝’终于意识到人生的意义所在,立誓不再犯法。”代敏笑称,相比“法官妈妈”,自己更喜欢成为他们的朋友,“他们总是一句一个‘老代’的叫我。但无论如何,将来只要他们有需要,我和我的团队定会第一时间为他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