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消费税法意见:税务环节移至批发零售环节
时间:2019-12-05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了完善税收法制,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度,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征集意见草案包括23篇关于纳税人、税收对象和税率、应税金额计算和消费税改革试点的文章,可在2020年1月2日前通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和书信提交。
自1994年开征消费税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的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和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
北京大学经济系财务部主任刘怡说,目前的税制已经非常成熟,这次我认为很明显,从消费税暂行规定到消费税法,从这样的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追求这一税制的法制化,即税收法治化,这增加了它的权威和法制化。
除合法税收外,征集意见草案保持了现行的税收框架和整体税收水平,烟酒消费税税率不变,对消费税负担影响不大,专家表示,当前的消费税改革主要集中在税收环节的后移和税收框架的设计上。
刘怡补充道:我们将税收环节移回批发和零售环节。最重要的是把增加消费税作为完善地方税制的重要手段,从根本上影响地方政府经济增长模式的选择。(中央台记者田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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