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事故贵州有2起!国家煤监局通报近期
时间:2019-11-27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转自:天眼新闻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5日通报近期4起较大煤矿事故。贵州有2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通报中要求保持煤矿安全“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相关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责。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龙窝煤矿“7·2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9年7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六广镇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龙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事故,后经群众举报核实。该矿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处于煤与瓦斯突出矿区,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并经鉴定在+977.3米标高以上区域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初步分析,该矿在突出危险性鉴定范围外违规布置东下山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采煤机割煤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违规布置采煤工作面,且涉嫌超深越界开采。采取隐蔽区域不上图、施工临时密闭、出入井检身记录两本帐及隐蔽区域作业人员不携带人员位置检测标识卡等方式违规组织生产。二是未按要求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在突出危险性鉴定范围外布置采煤工作面,未测定瓦斯参数,也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三是事故工作面未编制作业规程,未安装安全监控设备,无压风自救设施。四是通风管理混乱,通风设施不合格,东下山采煤工作面风量不足。五是蓄意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转移尸体;在政府有关部门接群众举报到矿核查时,谎报事故现场并密闭事故区域、组织相关人员串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亮岩镇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树煤矿“7·3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9年7月31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亮岩镇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该矿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2015年取得45万吨/年兼并重组批复。
初步分析,该矿17301采煤工作面因运输巷涌水被淹,工作面全负压通风系统被阻断,作业人员使用局部通风机向回风巷供风,并在回风巷内施工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瓦斯积聚,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违法作业,连续强降雨导致该矿173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涌水量增大,该矿未及时采取水害防治措施,造成工作面及部分系统巷道被淹,且未全力组织排水,而使用局部通风机向回风巷供风,并在回风巷内施工上山掘进工作面,违法开采煤炭。二是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未运行,作业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冒险作业。三是盲目施救,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矿长、总工程师自行组织施救,险些造成次生事故。四是矿井自2015年取得45万吨/年兼并重组批复后,一直以15万吨/年生产矿井名义组织生产,未实质开展兼并重组相关工作。五是煤矿上级公司为挂靠型空壳公司,未对所属煤矿实际控股,且未对煤矿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