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发改局原干部“敲诈勒索案”进展:申
时间:2019-11-28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蒋将将律师收到广东省法院通知短信。受访者供图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汕尾市发改局干部蒋将将敲诈勒索案有了新的进展。11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蒋将将家属处了解到,目前已接到广东省高院的短信通知,省高院经审查决定受理其申诉,由该院审监二庭承办。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向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汕尾市有关部门领导涉嫌违法违纪一个月后,广东汕尾市发改局科级干部蒋将将接连被指证或举报,成了两起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该两案所涉事实均发生于多年前,有一起已过去10多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蒋将将代表业委会,多次控告小区开发商朱础生侵占业主停车场,改变小区设施用途,开发商因此被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罚,2013年,朱础生“被迫”与业委会签了50万的赔偿协议书。蒋将将则称,这是正常的维权。
另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汕尾市中院退休副院长施珠森。判决书显示,施珠森称蒋将将在10年前借自己与下属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在该下属的丈夫授意下对其敲诈,最终迫于压力支付了16万元。蒋将将坚称,自己是帮忙调解的中间人,没有胁迫,更没有获利。
2018年4月4日,汕尾陆河县法院一审以蒋将将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蒋将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汕尾中院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2018年9月4日,汕尾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蒋将将及家属分别向汕尾市检察院、汕尾市中院提出申诉。
2019年1月23日,汕尾市检察院认为家属的申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了其申诉。随后蒋将将及家属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3月26日,广东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杨姓检察官曾向澎湃新闻证实,目前已经向汕尾市检察院发出调卷函,要求他们向法院调蒋将将案的案卷。
11月19日,蒋将将妻子收到了汕尾市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法院认为,申诉理由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备再审条件,原判应予维持。随后,蒋将将家属又向省高院提出申诉。
蒋将将家属表示,11月28日上午,律师已收到广东省高院发来的短信,称经审查决定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