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可抗力”是拒绝履行合同的一张王
时间:2020-03-1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
很多合同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
而引发了不少合同纠纷
企业因不能如期开工
导致没法完成订单的

过年的年夜饭没吃成,餐厅不退款
只能充钱作未来消费再抵扣的

年前订好的出国游
机票、酒店、餐厅无法退全款的

不少市民内心很忐忑
不知道自己面临的经济损失能否补回
违约责任又是否能免责呢?
先别慌!
现就疫情防控中关于合同履行的
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
我们要理解这样一个概念—— “不可抗力”
相信大家对这个词并不陌生
但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用到的机会很少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从目前来看,此次疫情的爆发十分突然,超出各方预期,对个体来讲具有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特性。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2月10日做出了解答, 新冠肺炎疫情已经被确认为不可抗力。

那么,到底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况,才能产生不可抗力呢?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各方当事人,又该如何正确认识以及合法合理应对不可抗力呢?
戳下面视频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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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
郑宇佳律师的解读,我们明白了, 虽然现在大家都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并不代表不可抗力对所有的地区、单位和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是一样的。它绝非万能免责牌!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复工复产需要有力的法治保障。所以在法治佛山节目中,针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市民提出的热点问题,有邓晓莉律师为我们进行详细回答!
问:
企业可以通过裁员的方式,
去减轻疫情期间经济上的压力吗?
企业因受到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可以和员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比方说调整工时、降低薪酬等方式维持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问:
如果员工在被隔离期间,
劳动合同结束了,
企业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如果说他在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那这个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他被隔离期限终止,在此期间,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说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被隔离的员工,企业也不能够调岗、调休、调低工资待遇。
问:
如果有一些企业已经符合复工复产条件,
但是员工拒绝返岗的,
怎么处理呢?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企业和员工,充分的协商一致,不能够轻易地认定员工旷工,疫情防控期间员工没有主动复工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员工发放一个复工的通知,要求员工返回工作岗。
如果说员工是因为正当理由没有来返岗的,比方说员工所在的城市,因为交通的管制,或者是其它的方面导致,或者是因为他被隔离了,这些原因导致他不能复工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员工是因为害怕疫情,拒绝复工的,单位应该向其发布要求他回来上班的一个通知,如果说员工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仍然拒绝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旷工来处理的。
问:
最后问一个大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在之前停工停产期间,
一些薪酬的发放,应该怎么处理呢?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也就是在一个月内,工人的工资是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标准,正常发放的;超过一个工作支付周期的,员工有正常提供工作的,他的工资发放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正常的工作,单位可以发放生活费。
希望企业和员工之间,
可以有一个合作共赢的关系,
也希望在复工复产有序进行过程中,
我们都能有积极的工作态度,
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
也要正确面对问题、合理解决问题。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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