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毕业生”应聘保姆,涉事公司被立案
时间:2021-06-19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清华毕业生”求职做保姆!
前段时间,上海某家政服务公司在网上发布的一则标题为“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的应聘信息引发轩然大波。
简历显示,应聘者是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年龄29岁,想要寻找合适家庭担任管家工作,期待月薪3.5万元。
“名字是化名,学历是真实的 。”发布简历的家政公司表示,公司“有很多来自清华、利物浦大学的高端人才。”
高学历VS低技术含量职业、就业焦虑、内卷、贫富差距,当下很多社会矛盾都能在这则短短的应聘信息里找到对应点。一时间,“读书无用”、“人才浪费”、“职业无贵贱”各种争论不休。
也有网友质疑:一个应聘信息至少上了4次热搜,该公司一定在炒作。
后来,这事儿发生了第一次反转:
简历照片竟是“偷”的!有媒体爆料称,求职简历上的照片是盗用的,很有可能不是求职者本人,而是浙江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学生。该女生表示,照片是在她本人的一张证件照的基础上,PS了眼睛制作而成。
对比照片可以发现,发型、脸型、衣服高度相似,但五官有所差异。
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这个事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
首先,盗取照片后进行PS处理,就不侵权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S就属于法条中提及的“信息技术手段”。判定侵权的关键之处在于能否识别出特定人。尽管照片被进行了PS处理,如果一般人还是能直接辨认出原主人,那么依然属于侵犯肖像权。
对于该公司的行为,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家政公司不知道照片是假的,但他也没有通过面试等方式进一步确认照片与本人是否为同一人,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从雇主方的角度来看,家政公司是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2.如果家政公司明知道照片是虚假的,仍然公开发布应聘信息,那么显然是侵害了该女生的肖像权。
3.如果PS照片是这家公司一手策划的, 按照《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利用虚假信息用于经营活动,涉嫌虚假宣传,将承担法律责任,也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对这家家政公司立案查处,后续将有调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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