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活奢华靠贩毒,涉嫌走私贩毒恐性命难保
时间:2020-06-04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近日,河南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破获一起重大毒品案件。男子没工作但生活奢华,民警割开从云南寄来的茶台后谜底揭开,里面竟然藏高纯度毒品25公斤。犯罪嫌疑人从事毒品交易多年,这批毒品是从缅甸“金三角”传到国内的,警方从其家中搜出现金18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真是胆大包天,无疑,该男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依照我国的法律,属于重罪,最高可判死刑。
我们先来看法律的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结合上述法条,律师一一分析如下:
首先,从新闻上来看,这批毒品是从缅甸“金三角”传到国内的,该男子涉嫌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的因素,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主体的情况,是否是首要分子、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是否武装掩护等。这些因素将决定这走私毒品的定罪量刑。虽然上述信息没有指明,但随着公安侦查的进行,会一一查明。
其次,从新闻上来看,该男子涉嫌贩卖毒品。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从新闻透露的信息来看,该男子无疑是贩卖毒品的老手了,从事毒品交易多年,贩卖的方式无疑是秘密的,毒品数量一定不会只是现场抓获的高纯度毒品25公斤。随着侦查的进行,大概率会出现新的数量。
其三,从其犯罪的主观要件看,该男子明㫫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贩卖,且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时间久,数量多,路途远,主观恶性较重。
第四,我们来看对其可能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本罪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应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大麻油5000克、大麻脂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000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吗啡100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μγ/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μγ/支规格的5000支以上;片剂25μγ/片规格的l万片以上,50μγ/片规格的5000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γ/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咖啡因200000克以上;罂粟壳200000克以上;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新闻没有说明是何种高纯度毒品,综合来看,判刑重的话,越是高纯度的毒品,数量越少,越是纯度低,数量越多。但他的毒品数量,显示出来的已经很高,何况从事贩毒多年,可能后续还会查出很多。
我国刑法现在死刑已经不是很多,但直私贩毒依然是死刑重罪。真是刀头舔血,为了钱财,不务正业,不要身家性命,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舍命相搏。一足失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事到临头,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