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养女,魔鬼藏在细节里:到底是个案
时间:2020-06-15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4月8日,烟台某上市公司高官鲍毓明,被养女在南京派出所报案,指其从自己14岁开始就对自己长期性侵。
4月9日下午,针对媒体报道的《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事件,杰瑞集团发布声明已经与鲍毓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2020年4月10日,中兴通讯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事发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人士纷纷对其进行声讨,演艺界人士更是对其一片愤怒指责,包括韩红、马伊琍、张馨予、蒋欣、章子怡等。
事情的经过:
2015年11月,鲍某明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2016年,鲍某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而李星星,却从14岁开始了自己的噩梦,她近3年处于半失学状态,期间多次自杀未遂。2019年4月9日,烟台市芝罘区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由李星星报案,掀开了这张父亲的"画皮"。
在愤怒之前,我发现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疑点:
我国《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而百度百科上显示,鲍毓明为1972年生人,未婚(不是离异),今年48周岁;而其养女今年18岁(可能还未满19周岁),年龄相差30岁,不满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规定。
这问题就很明显了:
1.在明显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鲍毓明是如何成功收养李星星的?
2.这明显违法法律的收养行为,是否从一开始就有着个人肮脏的目的?
3.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收养被批准了,这批准背后是否有更加肮脏的背景和团队运作?
4.李星星一案,究竟是个案,还是冰山一角?
5.其他的被收养的孩子们,现在过的怎么样?
韩国N号房事件还未尘埃落定,我国又爆出了这样令人痛心的恶闻。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轻忽,希望网友们都持续跟进、不断关注,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其实背后的势力、人物一并挖出,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次重演。
因为太过愤怒,我现在已经快敲不动键盘了。
刚刚又仔细看了一下各方新闻,已经有人注意到这个细节了,但是只是指向收养关系不成立,但是还没有人去深究于此。
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但是社会、经济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新的问题。国家2012年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15年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
法律层面的保护是足够了,但是我们对于社会黑暗的揭露还远远不够,对于未成年人的具体的关爱依然不够。校园欺凌、性侵仍然时时见诸报端,未成年的成长环境究竟是怎样?
愿网友们都持续跟进这件事情,不要让弱势的孩童们因为强大的黑恶势力继续遭受此类毒手。
愿海晏河清,愿乾坤朗朗,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