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弗洛伊德遭受暴力过程的美国17岁女孩,会被
时间:2020-06-2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这个行为不会判刑,但人身安全还是有必要担心的。
视频的拍摄者是美国17岁女孩达内拉·弗雷泽,当时她与表哥正好路过事发现场,她便用手机拍下了弗洛伊德被暴力致死的全过程。
弗雷泽本打算与表哥去商店,突然发现弗洛伊德躺在地上,于是好奇的拿起手机拍了过去,她说当时警察看起来想杀了弗洛伊德。
“那个人无法呼吸,我就站在离他五英尺的地方。我看见那个人死了,我就是记录下整个事件的那个人。”弗雷泽事后哭着告诉媒体。
在拍摄过程中,弗雷泽与路人曾试图阻止警察肖万的行为,但最终无济于事。
事后弗雷泽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说,自从将弗洛伊德遭受暴力的视频发到网上后,便迅速传播开来,大家都问她的感受?
接着,人们对她的仇恨随之而来。弗雷泽解释说,她不是为了影响力或者报酬,她不指望任何一个没有亲临事发现场的人的理解。
有人指责弗雷泽只顾拍摄,而不去帮助弗洛伊德。她说自己只能做这些,因为自己还是个未成年人,她很害怕警察,更害怕死亡。
弗雷泽现在很担心,她认为她让警察失去了工作,担心自己被报复。她的母亲说,弗雷泽的精神状态不好,已经患上社交焦虑症。
这个视频打破了弗雷泽平静的生活,也打破了美国社会的“安宁”,随之而来的各种指责与谩骂声,让17岁的弗雷泽惶惶不可终日。
一些极端人士,指责是她引发了美国的暴力游行,甚至有人要她为这一切负责。
目前,警察肖万已被控三级谋杀罪和二级杀人罪,其他三名警察被开除出警队。
弗雷泽担心可能会遭到白人或警察的报复,现在精神状况很差。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弗雷泽很有正义感,很勇敢的曝光了这一事件。
那么,弗雷泽的这一行为有没有可能被判刑?实际上,美国社会有很多像弗雷泽一样的拍摄警察执法的人。这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只要拍摄时警察知晓就不会犯法。
类似的例子有很多。
2011年,美国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警察在执法时,有位名叫加西亚的摄影记者在一旁拍照。事后警察先打了他一顿,然后将其逮捕。
警方给出的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随后加西亚起诉警察局。两年后,美国司法部给出了“公民有权在公共场所对警察拍照的决定”。
美司法部认为,加西亚的行为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美国各州都制定了拍摄警察执行公务的规范,都规定公民有自由拍摄权,但前提是不能妨碍警察执法,不能窃听或者拒不服从命令。
美国的很多暴力案件,都是由路人或附近的人拍摄下曝光的。
1991年,洛杉矶一位路人拍摄到四名警察殴打黑人罗德尼金。这位路人找了好几家报社后才将视频公布,次年便爆发了洛杉矶暴动。
还有一起因拍摄而被逮捕的事件,2007年波士顿居民西蒙格里克拍摄到三名警察抓捕一名嫌疑人,随后,他被警察以“窃听罪”逮捕。
后来西蒙格里克被法院判决无罪,他在拍摄时警察是知晓情况的,所以其行为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回头再看弗雷泽拍摄警察执法一事,从头至尾警察都知道她在拍摄,而且她没有妨碍到警方的执法,警察也没有给她下达任何命令。
由此可以判断,弗雷泽的行为是受宪法保护的,因此她不会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