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皮肤癌,买了重疾险却因有胃炎史被拒赔
时间:2020-07-2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戳右边关注我,每天用故事的形式为您分享保险知识!
买保险,本来是为了在自己发生疾病或意外的时候有一个保障,缓解一下自己的经济压力,可是在真正要理赔的时候,却发现被保险公司拒赔了。客户既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想办法来维权打官司,肯定是身心俱疲了。
前不久,吴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个难题,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案例详情:
去年五月,吴女士所在的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结果检查出身体异常,发现皮肤上长了个恶性肿瘤,这下可把吴女士给急坏了。后来找出了之前在保险公司买的一份重疾险,好在恶性肿瘤在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可就在吴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吴女士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吴女士想不通了,称当时买保险的时候跟业务员什么都说了,怎么反而出了事情,保险公司就翻脸不认人了呢?
于是,吴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裁决。
案例分析:
原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吴女士曾治疗过慢性胃炎,而投保时,没有说明这一事项,所以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
法院认为,根据吴女士所述,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投保时称,没有住过院就没有事,而且公司也会核查,核查没问题后合同才会生效。所以应当认为,吴女士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
其次,吴女士所患的疾病为皮肤癌,与吴女士曾经患有的慢性胃炎没有必然的关联性,慢性胃炎不可能演变为皮肤癌。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吴女士重疾险保险金40万元。
懂宝总结:经常关注我们的朋友都知道,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就是因,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
可以看出,如实告知在保险合同生效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实告知都要告知些什么?下面三个常见的误区,大家一定要注意:
没住过院,不需要告知
很多人觉得自己身体健康,从未住过院,健康告知全填“否”。殊不知住院并不是判断疾病是否严重的标准,也不是判断能否承保的条件。
病早好了,不需要告知
很多人认为,病已治愈,就不需要告知了。这里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阑尾炎等未告知也影响不大;但如果是慢性病、重症疾病等,即使当时符合临床治愈,也存在较高复发的可能性,对承保影响较大,并存在无法获赔的风险。
保险公司要求的体检,不等同于健康告知
有些人认为,已经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在投保前做了体检,且结果都正常,所以无需健康告知。保险法中已明确说明: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指定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今天分享就到这里了,大家有什么心得,也欢迎留言分享,一个是可以互相交流学习,还有一个就是多多分享自己的经历,对别人有借鉴的作用,帮助别人也是一种美德吗。有任何保险疑问都可以私信咨询,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