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初探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分
时间:2020-09-04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分类(一)按资金用途划分
按资金用途划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分为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
2015年实施的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财政部2015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三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根据国务院的安排,需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例如2018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至二期)发行250.1亿元,皆为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债务本金。
再融资债券由财政部在《2018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中首次披露。财政部明确再融资债券是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因为此前年份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部分到了归还本金的阶段。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允许地方政府借新还旧来平滑债务期限结构,避免期限错配风险,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例如2018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为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135.6亿元,全部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除去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外皆为新增债券,每年新增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债务限额,新增债券的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资本支出。例如2018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四至六期)、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至二期)、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皆为新增债券。
(二)按偿债资金来源划分按偿债资金来源划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普通专项债券用途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项目、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脱贫攻坚等,仅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还款来源并未要求与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一一对应。例如2018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四至六期)计划发行总额597亿元,投入到全省13个地市多个项目,偿债资金全部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偿债资金来源并未与拟投资项目一一对应。
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直接对应项目资产和收益,实现项目收益融资自求平衡,不得通过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偿还到期债券本金。例如2018年江苏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至二期)、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二期),还款来源均为当期债券对应的项目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5年首次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为1000亿元;2016年增至4000亿元;2017年这一数字是8000亿元;2018年首次突破万亿元,为13500亿元。近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0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预计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将突破2.3万亿元。尤其是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成为近两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主力券种,2017年发行2867.68亿元,2018年发行10181.87亿元。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资金偿还不是靠税收,而主要靠项目自身收益,发债规模大小取决于市场需求,更多的是市场行为。随着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以预期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将会在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发行利率方面,根据财政部数据,2018年前11个月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利率为3.89%,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为3.9%。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以较低的利率获得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详细发行情况与分析可见后文《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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