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疫情当下,出租方能解除我的租赁合同
时间:2020-09-04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导语:
与2003年的非典疫情相比,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在地域分布上更广,在传播速度上更快,国家所采取的相关防护措施也更为严格。疫情之下,线下营业几乎处于冰封状态,除了少数几个线上行业受益之外,大部分行业都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这其中,线下教育、餐饮、旅游业可以说是损失惨重。
黄先生在北京从事餐饮行业多年。疫情当下,黄先生的店铺同样经历了生存危机的考验,多次与出租方协商,期待获得租金减免,却不料被断水断电导致店铺无法经营。对此,黄先生应该如何处理呢?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荣律师将帮黄先生理清疫情期间的维权之路,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维护黄先生的权益。
案件回顾:
疫情当下,许多实体店铺陷入了经营困境,餐饮行业便是其中之一。黄先生从事餐饮行业多年,作为CBD核心区餐饮店铺的老板,在中骏世界城拥有两家餐厅。
黄先生的两家店铺,每个月要承担高达45万元的房租和大量的人员开支,受到疫情的影响,现在店铺的营收基本为零,黄先生的生意经营不畅,举步维艰。于是黄先生今年3-5月这三个月都没能正常缴纳房租。
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黄先生曾经多次试图与出租方沟通、协商房租的相关事宜,希望得到更多的政策帮助。
而黄先生与出租方之间的协商并不愉快,出租方不仅对黄先生其中一家餐厅采取了断水断电的做法,导致店铺无法继续正常经营,还在最后一次协商的时候,黄先生接到了出租方正式的书面解约函,解约的理由是,未按期缴纳房租,并且因为黄先生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要求黄先生缴纳巨额的赔偿金,如果黄先生不愿解约,不同意缴纳赔偿金,出租方准备将黄先生告上法庭。
面对出租方的做法,黄先生又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对方将黄先生告上法庭,他又该如何应对呢?让我们看看周荣律师如何解答。
律师支招
周荣律师表示,当疫情在3月开始出现缓解之后,各地政府针对餐饮行业都密集出台了许多政策。如发放代金券,领导们带头上街消费,银行提供贷款支持,租赁业主多少也给予了部分的房租减免等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疫情下,对于实体店铺租金减免是黄先生可以正当提出。《意见》中第5条中,对于在疫情期间出租人能否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合同作出相关的规定。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周荣律师表示,在合同还没有解除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擅自的对经营者或承租者断水、断电的行为是涉嫌违约的。建议黄先生充分的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同时为了应对将来的诉讼,黄先生应保存好政府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文件,以及自己餐厅一段时间(如一周或半个月)客流量的视频,电话订餐记录,外卖订单记录等作为证据,以便日后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周荣律师表示,以黄先生为代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商户,要相信我们的政府,目前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也出台了多项指导和帮扶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的情况。如果在经营中遇到了纠纷,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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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律师到了」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