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与子公司励唐营销原股东达成诉讼和
时间:2019-12-16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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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讯 12月13日,联建光电(维权)召开第5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第5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子公司励唐营销原股东达成诉讼和解方案》,具体内容如下:(联建光电维权入口)
联建光电于2016年4月28日经证监会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相关资产。其中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余市博尔丰、肖某某、励唐会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励唐营销100%股权,励唐营销于2016年5月16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联建光电于2019年9月份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法院出具的由肖某某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联建光电认为,为防止在对赌期后公司对并购标的原股东失去制衡,该标的可能出现大幅亏损、歇业、清算、转让等不良后果,目前剥离该标的为最佳时间窗口。联建光电与肖某某及励唐会智、博尔丰初步协商,已对相关债务豁免、收购期内分红情况、股权转让定价、业绩对赌情况达成和解意向。
联建光电表示,本次处置子公司励唐营销系为避免相关业务对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减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还可获得一定的股权转让款及补偿款的现金流入。如未能处置,由于广告行业市场下滑,在励唐营销对赌期过后,公司对并购标的原股东失去制衡,管理非本身主营业务的励唐营销将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及难度,最终可能出现巨额亏损、歇业、清算、转让等亏损情形,公司亏损将会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励唐营销经营能力下滑,预计2019年度因业绩未达标所对应的业绩补偿款难以回收,公司还将面临励唐营销原实际控制人因股权转让纠纷事项起诉公司的诉讼纠纷,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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