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办公室:把财产保护工作全员纳入地方
时间:2019-11-25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记者曾金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尝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和企业环境评价体系。
在2019年11月2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副主任甘肖宁说,意见明确界定了这两个阶段的目标。第一阶段努力到2022年有效遏制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权利持有人的权利证明难、周期长、成本高、补偿低的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从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将达到并保持在较高水平,保护能力将得到有效提高,保护体系将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商业环境将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将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的投入,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尝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企业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邓超告诉界面新闻,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属于落后国家,它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现在,随着我国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我们必须转变为严格保护的方向,意见的引入确立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张志成说,中国正在有序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25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市场主体保护他们的权利提供了方便、高效和低成本的渠道。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目的,是通过快速初步审查、权利快速确认和权利快速保护相结合的协调、联动的方式,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难、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为公众维权提供更加方便、高效、低成本的途径。自保护中心建设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欢迎。张志成说。
关于恶意商标申请和在市场上为近名牌囤积注册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和法律司司长宋建华说,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其主要内容之一是规范恶意应用、囤积注册等。其中,恶意注册明确规定:以不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同时,恶意注册是商标审查注册的全过程,以恶意注册为目的的不使用,也是商标异议和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同时,恶意登记法本身也加大了行政处罚措施。经修订的条文已於十一月一日生效。
此外,为了配合商标法的落地和有效运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商标注册申请若干规定部门条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和从事商标代理的具体要求,规定判断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被使用的综合考虑因素;在商标审查和审判的全过程中,规范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完善恶意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同时,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