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消费券需要遵循为民宗旨 不能偏离正轨
时间:2020-04-17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最近,因为疫情给我国消费带来了较大挫伤,使得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滑严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其中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3.1%。对此,为提振民众消费信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遏制消费负增长颓势,全国先后有南京、浙江等多个省(市)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定向鼓励本地消费者,以提振经济。而且,下一步还会有不少地方政府效仿,消费券正在全国各地呈星火燎原之势。
消费券的作用当然不用多说,就是在特殊时期为了刺激消费增长而实施的特殊经济措施,其目的在于拉动内需以提振中国经济增长,这也是应对疫情而没有办法的办法。消费券的发放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效用可观和让人向往,且从已经发放消费券地区的实际效果看,确实在拉动内需上起到了立竿见影和放大消费增量之效果;尤其在解决低收入人群消费困难、确保基本消费水平等方面更是发挥了实际作用。
由此,消费券作为目前拉动消费带动经济的一种特殊政策工具,必须要使用得当,但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切合当地消费实际,注重使用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又要不偏不倚,绝对不能偏离消费券发放正轨,更不能在消费券上动歪点子,附加不利于消费券实施的其他条件。尤其要反对一些地方政府的少数人借发放消费券之机进行各种不合规或非法牟利的行为,遏制消费券背离初衷行为,避免遭到民众的普遍反对和社会的广泛诟病。
说出这种话、或提出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和毫无根据的瞎猜,因为目前就有一些地方存在胡乱发放消费券的行为: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机关单位搞行政摊派,为了响应政策,滋生了跟形势随大流凑热闹心里,虽然政府财政拿不出钱给大家发放消费券,但让一些单位给员工发放消费,一些单位不讲政策盲目推行,根本没有征求本单位员工同意,擅自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资金变成消费券搭配发放给每位员工,使得员工牢骚满腹,对消费券产生强烈的心里抵触情绪。二是一些单位、社区负责人领取到了消费券之后,不是给员工、居民直接发放消费券,而是变成物资,经过中间转一道手,再发放员工或居民同等数额的各类生活物资,因为这些物资并不适合所有领取消费券人员需要,且这些物资的价格有可能比实际中的物资价格要高,这更令民众深感不满,且也容易滋生一些暗地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盲目攀比行为,看到其他地方有给民众发放了消费券,为了树立政府形象,也不甘落后,通过政府举债或向其他单位摊派等方式筹集资金给辖内需要发放消费券的人群发放消费券,更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使本来入不敷出的财政收支状况更加雪上加霜。
总之,对于消费券发放还是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策略,有多大的腿缝多大的裤,量力而为,千万不可盲目求大;且出于公心,追求实效,秉着从拉动当地内需和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出发,不能存在任何“私心杂念”。同时要加强消费券发放与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广泛听取民意,制定相关措施,形成有效社会监督机制,防止一切弄虚作假、甚至是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消除消费券发放的一切不规范行为,让消费券真正成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令民众满意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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