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和失独家庭的“数字遗产”如何处置?
时间:2020-04-20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当前,互联网社交账号及支付越来越普及,并逐渐扩展到各个年龄层;随着遭遇意外、病故或自然死亡案例的逐渐增加,逝者亲属合法获得其网上账户内的财产——所谓“数字遗产”的难易程度,也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及失独家庭内。问题背景如下:
一、遗产可获取,但是有前提。
《支付宝服务协议》第四部分第三项第5条就规定:“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您连续12个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宝登录名或支付宝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会员号或账户,支付宝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您将不能再通过该支付宝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使用相关会员号或者账户。如该会员号或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支付宝会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支付宝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里第七款第二和五条就规定:“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微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账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账号。”“用户注册微信账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账号,腾讯有权收回该账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以上协议,网民注册时绝大多数并不会仔细阅读而直接选择同意,拥有支付宝和微信、QQ账号的用户去世后,按照协议规定,里面的钱将一直被动地冻结在该用户的账户里,等待其亲属来认领,在具体操作上,只要一步步按照平台提示提供相关证明,也的确能获取账户内的存款,但前提在于:1)亲属要会使用(一定程度是能打开逝者的手机),2)处置与申请必须及时,否则过了一定期限,账户就将被收回。
二、城乡处置存在较大差异,存在社会和谐隐患
大力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不可避免地出现局部空心化、老龄化,大量农村老人不会、或只是初通手机及社交媒体、支付软件的使用,而其子女长期进城务工或学习生活,互相之间对各自拥有财产的情况疏于沟通把握;当其中一方,尤其是在城里较年轻的一方亡故后,在农村生活的年迈亲属将很难通过法律及技术手段获取亡故者的“数字遗产”,由此,可能增加其养老负担,并影响社会和谐。
三、法律流程,理论丰满、落地骨感
理论上,只要生前办理过继承公证,或将账号密码告知亲属,甚至亡故后与相关金融机构对簿公堂,“数字遗产”得到有效继承是可行的。但现实中,尤其农村地区,遇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类似落地的操作几乎不太可能顺利实施;当亡故者亲属家庭遇到急病入院、购房、求学等急需较大款项支付情形时,往往产生“眼见该属于自己的遗产却无法支配”的尴尬局面。
建议:
(1)主观意识上变“亲属来办”为“主动去办”。国家层面,尽早出台合理处置“数字遗产”、“数字遗体”的、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法规,弥补“数字”空白。当社交账号、银行账户等长期未使用,或基于大数据显示拥有者亡故后,立即启动寻找、联系亲属的程序。
(2)“公证入乡”。加大并重点针对乡村进行生前订立遗嘱、财产继承公证必要性的宣传。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乡镇村各级政府阶段性组织“公证入乡”,相对集中高效地帮助以农村留守老人为主的群体及时做好数字遗产继承的保障工作。
(3)多部门联动,加强“数字遗产”的处置。银保监会、民政、网信办、公安等部门牵头,敦促主流社交及网上支付平台企业加快对“数字遗产”,甚至“数字遗体”(亡故者账号)的合理处置方式,其中要特别考虑到城乡分离居住家庭、乡村失独老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在县、镇一级政府设置专门处置“数字遗产”的平台代办处,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