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记者,河南原阳“4名儿童被埋”事件到底有
时间:2020-04-2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4月21日,河南原阳“4名儿童被埋”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据原阳县政府官网消息,原阳县委作出决定,对在盛和府建筑工地“4·18”压埋窒息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安和安全股股长王建刚予以免职。对县城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学义启动问责程序,待该案查结后,将依据最终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1日下午,记者获悉4名儿童在原阳朱柳园村一陵园下葬,经家属同意后,记者前往采访。
在该陵园门口,记者被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阻拦。随后,记者询问以上人员具体身份、询问为何拦阻,但未获回应。
现场一名女性声称:“没有政府的允许,不能进去采访。你们为个采访,值得吗?”
随后,多名上述不明身份人员对记者进行推搡、殴打。记者使用手机进行拍摄时,手机被抢、衣服被撕烂、眼镜被踩毁。
与此同时,还有记者被推搡、阻挡并被反扣手臂、掐脖子,无人机被干扰。甚至有记者在拍摄时,被多人强行控制,手机被抢走。
现场有至少一名原阳县政府工作人员在场,但并未上前制止。
目前,现场多名记者已经报警。
此外,多家媒体就这一事件还致电原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予以处理。
事件回顾
4月18日17点30分至22点40分,在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6至10岁儿童尸体,均系与该小区相邻的原阳县原兴办事处温庄村人。
经初步调查,公安机关已对建筑工程负责人、挖掘车司机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当地政府已成立市县事故联合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调查组初步判断,事故中的4名儿童从围挡的豁口钻入的可能性较大,有可能是在卸土下方玩耍时被土方压埋。
河南原阳县警方事后披露,4月18日下午,盛和府建筑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将在工地玩耍的4名儿童压埋,致其不幸死亡。
4名儿童被埋地点是工地内专门堆放土方的区域,平常从施工现场地基内挖出的土方,会由渣土车(即自卸车)运往事发地一带卸下堆放。
事故虽然已初步调查,但仍然存在一些疑点,甚至有村民在下午5点还看到孩子去了小卖部......那么,这致命的半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疑点一:事发前1小时,4名儿童在哪?
据死者的父亲刘先生介绍,4月18日16时10分左右,妻子从外面买来零食,自家的两个孩子和亲戚家的一个孩子还在家里吃,之后三个孩子一起离家外出。
16时30分左右,三人来到位于住处南边的超市买东西,其间,超市老板并未发现异样。
17时许,工地上传来消息,一名挖掘机司机作业期间挖出一具儿童尸体,刘先生和妻子有些担心,便在村中寻找孩子,但没有找到,随后事件如通报报道。
疑点二:孩子究竟是何时死亡?为何晚上遗体仍有余温?
一位遇难男童的亲属质疑,她与其他几位村民都记得,当晚约9点多,有男童的遗体尚有余温,不禁引人思考,这是不是意味着当时孩子死去的时间并不久?
根据村民叙述,18日下午6点多,就有警察出现在工地现场。当一个孩子的遗体被发现后,还有3个孩子没找到,有村民带着铁铲等工具试图进入工地救援,但被警察阻止。
事发后,有村民表示,他们是用挖机将孩子挖出的,所以有三具遗体出现了较大破损,如果当时警察让村民进入用铁铲挖掘,可能会出现不同情况。还有村民认为,用挖机挖掘很不合适,因为孩子或许还没死。
那么,如果当时让村民进入现场,是否其他三个孩子还有救?
疑点三:工地被要求整改,为何还在施工?
今年4月9日,有网友爆料,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盛和府及其开发商问题,内容涉及小区开发楼层高于政府规划限高,企业存在违规开发建设。4月16日,中共原阳县委公开答复称,经房产所工作人员调查,盛和府暂未到当地住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无法查询相关信息。
对此,原阳县建设局施工管理股副股长回应称,涉事盛和府项目确未获得施工许可证。4月15日,也就是事发3天前,建设局曾向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他们还没办理,就出事了”。
原阳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副主任王帅对建设局的一份文件上发现记录涉事企业在4月14日刚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称,盛和府的施工许可证还没有盖章、审批下来。4月15日,该局曾对盛和府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我们要求对方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但截至事发时,建筑工程管理股还没收到对方的回复。”
那么,没有施工证为何施工?被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为何还在施工?
这些疑点,还需要逐个解决,但无论如何,四男童被埋,四条幼小的生命戛然而止,这都是一件令人扼腕痛惜的事件。然而这真的仅仅是企业违规开发的责任吗?
央视特约评论员李曙明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除了包括法律保护在内的社会保护方面的短板,家长监护不力也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关于监护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等均作了规定。监护的内容很宽泛,但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是“监”,二是“护”。“监”,指的是监护人通过有效监管,避免未成年人走邪路,危害他人和社会;“护”,则是指监护人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免受侵害。
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未必能避免所有悲剧,但大部分悲剧应可避免。在河南原阳悲剧中,遇难的4名儿童来自3个家庭,三个家庭中哪怕有一个监护人盯紧孩子,悲剧都不至于发生。所有家长都疏于监管,是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孩子的安全由谁来守护?或许正像李曙明所讲:更严密的法网、更严厉的处罚,为人父母的责任心、作为公民的良心,每一个都不可或缺。
参考新乡日报、原阳县人民政府、新京报我们视频、人民日报、红星新闻、中国新闻社、央视新闻客户端、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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