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明明是“保护”,为何会有那么多
时间:2020-05-18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对于破产制度,绝大多数人的认知大都集中在企业层面,甚至很多人觉得破产只是企业会发生的事情,也就是在一个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事实上,破产不只是针对企业,同时也是针对个人的,具体的政策的就是个人破产制度。一般就是在个人因为企业破产等问题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时,可申请个人破产进行自我“保护”。
也就是说,个人破产制度下,一个人欠下巨额债务还不起后不用四处躲债,可以申请破产,之后会被清算自己名下或者是家庭所有资产,留可供基本生活的资本,其余的全部用来还债。
对于这个政策,目前国内还没有正式实行,但是在国外已经有些年头了。
美国的个人破产在美国的破产法中有明确规定,除此以外,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都有相应的个人破产法。而且在很多国家的破产案件中,个人破产占很大一部分比例。
那么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发展到哪一步了呢?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最新进展就是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最高法等13个部门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2020年的4月21日,深圳常委也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只不过,从各大城市的真实进展上来看,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行还有一定的阻力,明明实行的需求是很强烈的,但依旧存在阻碍。其中,最大的一个阻碍就是很多人不太认可这个新兴的制度。
一个制度的全面实行和展开,是要经过大多数人的认可的,而个人破产制度虽说是对债务人的一种“保护”,但依旧有很多人不买账。
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很多讨债人对此存在误解。这些年很多人借出去的钱都因为欠债人变成了“老赖”而没能讨回来,所以他们对于那些欠钱还不上的人普遍都不太待见。
因此,一听说个人破产制度是保护这个债务人的,他们自然是不支持的。
只不过,这些人对于个人破产制度往往是有误解的,要知道,“保护”并非“庇护”,个人破产制度更多地是为了防止老赖出现,还有就是给那些想还钱但是没有机会还的人一次机会,让他们在清算所有资产后,在未来的生活中一点点地把钱还上。
因此,个人破产制度是一个利好政策,并不为了保护“老赖”,而是要减少“老赖”。最重要的是,这个制度还能保证那些讨债的人尽快把钱要回来,在保障债务人权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借钱出去的人的利益不受损伤。这样看来,尽快落实个人破产制度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