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怒发消费券,“报复性存款”能否回流市场
时间:2020-06-22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3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经济数据。2020年1-2月商品和服务消费出现大幅下跌,其中商品零售同比下降17.6%,餐饮收入下降43.1%,限额以上住宿业客房收入下降近50%……在一片下滑中,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了3%。
更值得关注的是,3月后,用户APP平均使用时长与高峰时段相比只下滑了2.5%,与春节前相比还是高出9%,大家更加习惯了云上生活出不来了,这咋整啊!
而且据统计,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共增加8.07万亿元左右,平均每天超过700亿存款涌向银行!社会没有报复性消费,反而在报复性存钱!如何刺激线下消费,还线下商业人气呢?这不仅仅是消费的问题,还事关商业发展、人员就业等等。
3月26日,杭州市宣布将为市民发放总额达16.8亿元的消费券。其中政府发放额度为5亿元,商家匹配优惠额度11.8亿元左右。据杭州市商务局统计,开放申领消费券以来,截至4月1日16时30分,已带动当地消费9.49亿元,兑付政府补贴6695万元,乘数效应接近15倍。
4月15日,福州宣布将分期投放总额1.5亿元的消费券,促进城市消费回补回暖。其中,通用消费券1.2亿,汽车专项补贴3000万。这也是福建省首个在全市范围内派发消费券的地级市。届时福州市民可登录支付宝领取通用消费券,首轮将投放8000万元。
目前,已有包括杭州、南京、宁波、重庆、佛山、深圳、郑州、嘉兴等超过30个城市发放了消费券以推动消费,发放金额从千万元到数亿元不等。各地发放的消费券基本都以电子券形式为主,需要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手机APP申领和使用。
以福州为例,首轮预计发放160万份消费券,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均可申领,先到先得。每个卡包内含总价值50元通用消费券,包含2张满40立减10元券,1张满120立减30元券,有效期至5月5日,过期作废。整个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可领取1次。
郑州把消费券明确分为普惠型和红利型,两者的发放有清晰的界定。普惠型消费券人人有份,只要在郑州市场进行消费,即可获得。红利型消费券只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四类救助对象发放,每人500元。
南京推出的消费券,包括餐饮、体育、图书、信息等七大类,面值根据不同类型,分为100元或50元。据南京市可信数据管理平台监测,3月18日至22日,南京市共使用电子消费券34522张,总消费金额942.93万元,除去电子消费券抵减金额外,带动消费金额613.16万元。
消费券的电子化也是时代的进步,要知道,十多年前的那场金融危机,杭州等城市虽然也发放过消费券,但那时候的消费券,却是以纸质形式发放的。发放、兑现、回收、核销,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消耗了大量的行政成本。2009年3月20日,一位杭州市民展示社会消费券
一、诺奖得主曾建议中国发1万亿元消费券
消费券并不是一个新鲜花样,此次疫情危机下的消费券,与十多年前相比,区别也只是实现了更全面的数据化和电子化而已。
1、蒙代尔提出惊人建议
2008年12月14日,在南京举行的2008国际金融市场分析年会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提出,中国拿出1万亿元来发给全国每个人,老百姓在零售商那里把消费券用掉,零售商缴税时再把消费券兑现,从而刺激消费。蒙代尔甚至说,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能不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庆祝,为三十年的成功给所有的老百姓发一份奖金?」
同时参会的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行长李若谷反对蒙代尔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人口比较多,1万亿分到每个人手上,也就1000元不到,买不到多少东西。」
蒙代尔的言论,没有成为中国政府的实际决策,但理论界关于中国发行消费券是否可行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同时多个地方政府也在金融危机之下第一次尝试了消费券政策。2、地方政府的第一次消费券实践
2008年12月,成都就率先拿出价值3791万元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困难群体。2008年12月15日上午,43岁的残疾人士朱国强成为成都市第一个领到消费券的市民,他领到100元消费券之后,就去超市买了米面油盐等生活必需品。
据了解,成都此次发放消费券所需的3791万元资金来源于市区两级的价格调节基金,凡在成都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都需将其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缴纳给价格调节基金。2008年12月15日,成都抚琴社区部分困难群众领取到成都首批消费券
成都的消费券发放流程为:民政部门向商场(商店)购买消费券—分配各网点将纸质消费券发放到户—符合条件居民凭券到指定商店消费—政府日后进行财政结算。
那个时候还没有实现电子消费券,因此发放消费券本身就消耗了很多的行政成本。而今年发放消费券的地区,一般都是选择同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通过支付宝、银联与微信等合作平台在线上发放,行政成本很低。
杭州也从2009年初开始,分两阶段、三批次发放了总额共计达到9.1亿元的消费券,成为国内发行消费券总额最大的城市,在短期内大幅促进了旅游、商业等行业的消费增长。
根据当时杭州财政局公布的信息 ,其首批 1亿元消费券截至 2009年 3月 11日已使用回笼 8183.3万元,而定点四大商场的拉动放大效益为3.59倍,远高于该市超市 1.78倍的平均水平。
根据当时杭州市市民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市民消费券工作简报》第22期数据显示,第一阶段的市民消费券中,有76.78%流向了联华华商、物美、欧尚等大超市。
由于持券购买指定当地产家电可按面值享受增加 18% 的优惠,当地产家电企业春节期间销售额均同比增长 50%以上,不错的效果让杭州政府在 2009年 3月 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再度发力 ,推出消费券的升级版本 ,包括政府消费券 、社会消费券 、旅游消费券 、转移性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五大种类,使用范围也从先前的 535家定点商家扩至 2227家。二、1元消费券撬动十多元消费
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即根据消费乘数不同,每增加一单位消费支出,国民收入增加相应乘数倍,消费乘数可以表示成一个公式:
消费乘数=1/(1-边际投资倾向)
根据该公式,当消费券带动居民消费增加时,相应的会提高厂商的边际投资倾向,边际投资倾向越大,消费乘数也就会被放大。
消费券可以扩大消费乘数,放大几倍甚至十几倍于消费券金额的消费。根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4月9日商务部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截止4月9日已有7个省20多个地市组织发放了多种形式的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带动消费回补,在短期内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杭州发放的消费券已核销2.2亿元,带动消费23.7亿元,乘数效应达10.7倍(与杭州市商务局4月1日估算的15倍乘数效应存在差异,可能是在后期消费阶段,消费券的乘数效应有所降低);郑州首期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发放两日核销1152.4万元,带动消费1.28亿元,乘数效应达11倍。1、非刚需的消费有更大的乘数效应
怎样才能让消费券发挥出更大的乘数效应?那就需要,消费券指向的消费是需求弹性较大的种类。
因为如果只是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这类商品的需求弹性小,一定时期内的需求量比较稳定,消费券实际上只是起到现金替代的作用,人们用消费券购买这些商品,省下来的钱大概率只是储蓄或者用于下期基本消费,并不会转移到其他消费领域。
如果人们用购物消费券购买的商品是冰箱、电视、手机等非基本生活消费品,这类商品的需求弹性较大,也就是可买可不买,但是消费券刺激之后人们决定现在就买了,那么消费券带来的需求就是当期额外的需求,其刺激消费、放大乘数效应的目的就得到了实现。与购物相比,旅游不是生活必需品等刚性支出,需求弹性更大,能够刺激更大倍数的消费,因此旅游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就更大。因此当年杭州、成都等多个城市都发行了旅游消费券。
2、本次消费券种类相对减少
然后今年的疫情,在经济衰退的同时又限制了人们的出行,导致旅游消费券难以实行。更多的消费券实际上流向了生活必需品领域,这就导致乘数效应降低。
就以今年的杭州消费券为例,在种类上比2009年要少了很多,更多局限于购物。因此,也许可以判断,今年杭州的消费券政策,其刺激作用可能要弱于2009年。三、消费券能否改派发制为发售制?
消费券作为政府补贴的真金白银,每轮发放民众都会在发放平台上守着时间点去抢。
免费派发的消费券,不要白不要,当然激励大家去抢,但是否有另一种效率更高的激励方式呢?因为依赖政府补贴,就注定消费券不能是一个长期行为。1、为什么有人不看好派发制的消费券
对于十多年前的那次消费券实践,经济学者李智认为,这种派发制的消费券只具有消费功能的货币替代物,缺乏必要的消费奖励。正是因为没有消费奖励,所以消费券无法发挥持续的内需拉动效应。
消费券与货币相比,定向性强而流动性差,民众在获取消费券之后,也就意味着放弃了货币流动性和消费主导权。因此,李智认为,获得消费券的民众理应获得必要的补偿。
也就是说,看起来消费券是无偿派发给民众的,但民众在获得部分权益的同时又放弃了部分权益,因此获得必要补偿是合理的、站得住脚的。李智对此开出的方案就是在消费奖励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下,让消费券具备消费奖励机制。
因为如果消费券具备消费奖励机制,消费者就会自发向政府部门购买消费券 ,由此保证了政府消费券发放的持续性,而且建立了乘数效应发挥所必需的经济循环机制。2、让消费券比现金更有价值
但是购买消费券,比如50元购买50元的消费券?这又有什么必要性吗?
李智的设想是,当消费券、现金和商品的价值比为 1: 1: 1 时,消费者持币的动机最强;而当价值比变为1.1:1:1 时,则持消费券有利可图。如果消费者面对消费奖励仍选择持币,则只存在两种原因:一是优惠幅度不够大,二是消费券消费范围不符合市场导向。
也就是说,让消费券比等额现金更有价值。具体的做法是通过大规模集采订单,实现超额让利,这种超额让利就是消费券的真实价值。
李智解释说:
首先,在供给过剩的买方市场,消费券总体上相当于事先确定的集采订单。生产厂家和流通商家可以据此相对精准地安排生产和服务,避免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减少生产和营销成本,并完全有可能在保证利润水平的前提下做出超批发价格的让利。
其次,消费券具备了消费奖励机制后,具有消费优惠的消费券相当于获得了购买力增值效应,只要增值幅度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则对储蓄倾向(消费倾向)必然形成抑制效应(激发效应),显然有助于激励消费者扩大消费规模。
最后,具备了消费奖励机制的消费券将获得交易价值,从而有助于发售制替代派发制成为消费券的主导发放模式,进而提升消费券在扩大内需和鼓励消费方面的持续性。
但是李智的设想,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每一个消费券都能提前对应好事先确定的集采订单中的产品或者商品,而这如何能够满足人们的个性化需求?
如果可以类比的话,类似美团、麦当劳等平台也都推出购买优惠券的服务,本质上相当于会员制服务,人们判断日后消费节省的金额会超过之前购买优惠券服务的金额,自然就会购买。这些定向优惠券虽然能够对应平台的集采订单,但更属于对未来销售的预估而非对前置订单的影响。3、杭州消费券的发售制改革
消费券可以给平台带来未来一定程度的收入增长,但期望消费券具有能够在精准安排生产和服务上发挥作用,很难实现。但是对消费券进行发售制的改革,2009年杭州也确实进行了尝试,发售制的消费券也确实吸引了大量市民认购。
对于消费券的发售,2009年3月17日,杭州市在《关于印发杭州市第二阶段消费券发放工作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37号)中决定推出5类总计超过6亿元的消费券: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旅游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和教育培训消费券,并对社会消费券进行发售制改革:
财政补助与自愿购买相结合。为扩大受益范围,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发放消费券外,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包括来杭游客)公开发售消费券。
通知发出三天之后,2009年3月20日,杭州市就举行了向社会公开发售消费券启动仪式暨2009年名优特杭产品大型展销会,会上杭州市领导带头认购消费券,据报道,时任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花3000元社会消费券购买了羽毛球拍、儿童写字板以及1台华日冰箱捐给希望学校,时任杭州市长蔡奇花3000元社会消费券购买了蚕丝被、竹炭床垫、酱鸭、咸肉、咸鸭蛋等日用品、食品捐赠给困难家庭和老年公寓。在发售上,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元社会消费券。
但在使用上,当时杭州规定,使用消费券到指定商家购买商品可按面值享受增加5%的优惠;到杭产家电直销点购买特定种类杭产家电可按面值享受增加18%的优惠;到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指定场所消费可按面值享受增加不低于20%的优惠;到指定的旅游景点及购买指定的旅游产品可按面值享受增加20%的优惠。
也就是说凭消费券,到指定的连锁超市、商场购物,100元消费券面值可以作105元使用;购买杭产彩电冰箱,100元面值可以作118元使用;最高100元的消费券可以作120元使用。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消费券的价值超过了等额的人民币,这也就让消费券能够发售出去,从而形成消费激励。
而且消费券超过等额人民币的超额价值,也不用政府财政补贴,实际上来源于政府作为「大批发商」与众多商家进行规模化集采所带来超额让利,从而让这种消费激励能够维持更长的时间。四、消费券制度:只能是短期良药
不管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企图让消费券更具有激励性,维持更长时间,但消费券作为一种临时性制度,决定了其不可能长期使用——哪怕是不需要政府补贴的发售制消费券也不可能长期进行。
1超额让利不可持久
即使是发售制度下,消费券的超额价值来自于大规模集采后的超额让利,但特殊时期内的超额让利,最终必然一定会走向正常化、平均化。因为当一个生产部门具有超额利润时,那么生产要素就会大量流入该部门。当供给大于需求时,要素的边际报酬收益率就会下降,最终超额利润小事,大家只能获得正常的平均利润,不同产业部门的利润率最终趋于平均化。
消费券政策对刺激消费的作用只能是暂时的、短期的,提振消费,最根本的还是稳就业、增收入,通过健全的社会保障让人们对未来更有安全感,从而减少储蓄倾向,提高消费倾向。2、多类别消费券才可以精准施策
消费券政策既有对弱势群体的救济,也有对社会消费的刺激。但这两个目标却很可能是冲突的。
从刺激效果上,消费券的发放理应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因为高收入群体本身也不在乎几十、几百块钱的消费券,消费券对消费者提供的减免优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刺激效果是更大的。
而从对刺激消费的乘数效应上,消费券应该尽量针对替代效应较低、弹性需求较大的消费品,如旅游、家用电器、旗舰手机等,而非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因为后者是消费者几乎不会减少开支的领域,是刚需,消费券针对弹性需求较大的消费品,就能够有效避免消费券对居民正常消费活动的挤占效应。但旅游等弹性需求较大的产品,恰好是低收入群体很少选择的消费。补贴低收入群体,就得补贴刚需类的消费品;但补贴这些弹性需求较小的产品,对消费的乘数效应就要打折扣。
对于两者的悖论,实际上地方政府的解决发放就是发放多种类别的消费券,从而进行分区、分层的精细调控,使消费券刺激消费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比如石家庄于4月15日发放的夜经济惠民红包,业态覆盖种类更多,涵盖百货、餐饮、超市、商业步行街、旅游、文化、体育等多种夜经济业态,可以在全市指定的605家夜经济商家直抵现金消费,不需搭配现金消费,不设消费门槛。
内蒙古乌海市也宣布将于4月15日通过支付宝发放首批200万元消费券,其后还将发放150万元消费券,适用于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美容美发、百货商场。
武汉也宣布将分4期发放消费券,分别为4月15至4月28日,4月29日至5月12日,5月13日至5月26日,5月27日至6月9日,首期4月15至4月28日将发放近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指定商户涵盖了武汉市绝大多数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及百货商场。3、消费券不仅是输血,也是造血
疫情之下,各地出台的消费券政策,与十余年前中国对消费券政策的首次尝试相比:
首先,在发放手段上都实现了电子化,避免了消费券发放过程中的行政损耗;
其次,形式上基本都是派发制,要么是制定人群派发,要么是线上随机抢,发售制消费券基本没有地方政府选择;
第三,金额上,不管是十余年前还是今年,各地出台的消费券政策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都比较低,基本不会对地方财政构成压力。
在不够成政府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正如中泰证券首席分析师杨畅所言,通过消费券「补居民」并非是简单「输血」,而是有利于实现「造血」,通过短期迅速推动下游需求的修复,向上传导带动企业经营的修复,进而形成正向反馈,短期效果会更加明显。
而在短期消费形势和消费信心恢复之后,长期的经济稳定与增长,才可能开始重建。站在长期的视角去看现在,中国经济还会重复当年快速从2008全球金融危机中脱身而出的成功吗?
至少在抗疫上,中国的措施已经证明是成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