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元进的土豆卖6元,北京拟罚该商户10万元
时间:2020-07-2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彤旭)6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郭某某于2020年6月10日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土豆1100斤。6月11日至14日,分别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的价格将土豆分等级进行销售。6月15日,将剩余的150斤土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等级进行销售。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郭某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拟罚款10万元以上。
对此,有网友表示,商贩适当加价可以接受,毕竟蔬菜的定价也受损耗和人工成本影响。但10万元有点过多,也有网友表示,加价太多了,现阶段哄抬物价就是“发国难财”,支持重罚。
被处罚的郭某某冤吗?据悉,郭某某购入土豆的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了130.77%和361.54%,价格上涨过高。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属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所以,郭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哄抬物价了。
10万元的处罚是否过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哄抬物价的行为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在处罚力度方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个人经营者,如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50万元的罚款。目前,案件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据悉,6月13日以来,北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42人次,检查商户5590户,立案7件,全力守护首都市民“菜篮子”安全放心。
6月15日下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六十九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加强调度,及时组织货源,加大二级市场、社区菜市场补货力度。各区、市场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方都要负起各自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借疫情哄抬物价的要露头就打。据了解,
6月16日,北京市商务局表示,据监测,北京目前主要的商超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果蔬货源充足,购物秩序良好,客流总体平稳。各连锁超市企业积极响应“三保一稳”工作倡议。18家大型连锁超市以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出承诺,10种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蔬菜品种价格不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