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车祸身亡 富德生命非说事故发生后
时间:2020-09-0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富德生命人寿客户出车祸当场死亡,保险公司一审没提出异议,结果二审翻脸不想赔了。
车祸身故要求理赔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0年,胡女士为其丈夫在富德生命人寿签订了一份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富德生命人寿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016年12月28日,胡女士的丈夫驶车时不幸与一辆货车相撞, 胡女士丈夫当场死亡。
为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富德生命人寿赔付保险金105969.92元。
一审说赔二审翻脸
裁判书显示,富德生命人寿辩称,签订保险合同是事实,目前正在按照正常流程处理,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本公司需要核定。
法院认为,胡女士与富德生命人寿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依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被保险人胡女士的丈夫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场死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富德生命人寿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理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富德生命人寿向胡女士赔付保险金92007.9元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但富德生命人寿却提起上诉,称胡女士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其未及时通知保险事故、未提交理赔申请,且在后期调查事故的性质时拒不配合。因此,要求改判驳回胡女士全部诉讼请求,不过被驳回了。
本来都说核定金额要理赔,不知怎么又翻脸了,结果被驳回,折腾这一下有什么意义?
不知富德生命人寿董事长方力知不知道手底下公司如此行事,是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