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电费11.40万 中国铁塔代维公司员工获刑
时间:2019-12-06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感知中国经济的真实温度,见证逐梦时代的前行脚步。谁能代表2019年度商业最强驱动力?点击投票,评选你心中的“2019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我要投票】
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法说资本
财经讯 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判决书,中国铁塔锦州分公司代维公司员工谢某某利用管理铁塔电费之便,将锦州铁塔应支付给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电费11.40万占为己有,最终因犯职务侵占罪获刑1年,缓刑2年。
2016年年初,谢某某应聘到锦州铁塔,因沈阳东某电子信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锦州铁塔代维服务公司,谢某某转为该公司的员工,负责义县文化局楼顶铁塔电费、租赁费管理工作。
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因赛尔通信竞标成为锦州铁塔代维服务公司,谢某某又转为赛尔通信的员工,继续负责此前从事的工作,在此期间谢某某利用其管理锦州铁塔电费的职务便利,侵占锦州铁塔应支付给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电费11.40万。
锦州铁塔出具证明,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5月,锦州铁塔共支付过三笔租金,租赁期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金额计费为3.6万;自2015年11月至今,锦州铁塔共通过谢某某支付过15笔电费,金额合计14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由于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退回全部赃款11.40万,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财经公众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