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跟员工签合同,要按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时间:2020-10-28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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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饶国荣 & 邱悦【饶国荣: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投行并购中心主任;邱悦:京师武汉投行并购中心专职律师】
【责任编辑】:刘少云,京师武汉律所投行并购中心专职律师
【责任审核】:饶国荣
最近收到的咨询多为企业如何防范双倍工资差额赔偿(以下简称“双赔”)风险?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似乎一直处在微妙的状态。长久以来,“双赔”问题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稍有懈怠,企业便会惨遭痛击。
“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通过研究司法判例,本文试从司法认定的视角探析“双赔”问题的解决路径。
案例简介某企业的员工A,劳动合同期限是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劳动合同届满时,企业与员工A并未续签,企业也未通知是否续约,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2019年12月中旬,企业HR多次约谈员工A,以其不能胜任现有岗位为由,要求解约。员工A申请劳动仲裁后获得“双赔”。
法律依据针对“双赔”问题,司法实践认定不一,而劳动仲裁裁决依据的法律主要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何解决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解决路径(一)员工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当出现企业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员工一定要勇敢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企业应当如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避免“双赔”问题,早日形成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赢局面呢?
企业应当在员工正式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按期整理所有的劳动合同,并及时发现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到期,方可主动决定是终止或者续约。企业与员工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企业在届满后一个月内决定终止劳动关系的,不承担“双赔”风险。企业与员工非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如第二次、第三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后未及时续签,则企业与员工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补签劳动合同即可,不承担“双赔”风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及时终止,企业应当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决定是否终止。越早终止,赔付风险越小,止损效果越好。企业可委托专业律师定期培训,开展劳动人事讲座,全方位防控风险。尊重原创作品,打击恶意抄袭。如有兴趣,欢迎留言。